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要求「感情缺失男士」中大學生會會長秦晞輝交代事件

由於有雜誌報導中大學生會會長感情出現錯失,學聯監察要求秦晞輝採用適當途徑公開交代事件。有關報導嚴重影響中大學生聲譽,身為民選主席的秦晞輝有公開回應責任。

學聯監察

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學聯監察就蕭健滔辭職回應

學聯監察由無名無分大學生成立,宗旨為監察各大學生會及學聯行為。

對於蕭會長偷食醜聞,學聯監察認為,調查是否偷食可能有實際困難,但即使偷食行為在絕食後進行,在紀念六四先烈絕食後立即以如此輕佻態度留言,也有辱大學生名聲。對於蕭會長辭去職位,學聯監察也認同這是負責任表現,但我們要求改革學聯小圈子選舉的訴求是不變的。

接連有學聯高層成員或學生會前代表指本網站政治抹黑。學聯監察嚴正聲明,大學生有權監察學聯及學生會行為,就如在民主社會,人民檢察政府乃天賦之權。對於口不對心、表裡不一的部分學聯高層成員,本網站特意提醒  閣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道理,希望批評本網站抹黑人士清楚指出本網站如何抹黑:難道選舉事務署的公開資料指陳秘書長收錢搞民主運動資料有誤?難道本網站所載Facebook截圖是可以偽造?還是本網站非法闖入蕭會長Facebook並留下偷食言論?如果各學聯高層成員有實際證據指本網站偽造資料達致抹黑效果,請不要在用模糊言辭混亂視聽,正面逃避指控!

對於中大學生會前會長黎恩灝昨日(7月15日上午2時左右留言)留言向蕭前會長致敬,並指有『政治老鼠』污染行動(I give my salute to Benson Siu, and blame those political mouse around the community corrupting the movement!)。學聯監察提醒黎前會長,作為前民意代表  閣下有責任注意言辭,在發言前應該考慮向蕭前會長致敬是否恰當。


最後,從這次事件學聯監察總結出一個流程圖,展示學聯指控的錄音機式回應。


有學聯成員犯錯>>被踢爆>>學生嘩然>>非普選產生學聯高層回應:死五毛(都話學生有監察權!講極唔化)/政治抹黑(點抹黑先?講清楚D啦)/小心中聯辦介入(行使監察權=中聯辦介入?) >>反正每年只有學生會代表能夠出席學聯週年大會和選舉學聯高層,時間地點又不公佈,學生如何看醜聞,關我X事!我上報咪得囉!


不過,偷食事件反映,紙包不住火的醜聞學生是放在眼內的,民意是可以改變現實的。學聯監察呼籲,如果各位學生發現任何有關大專學生會表裡不一、借學生會上位的惡行,請站起來舉報。學聯監察明白其中困難,如果  閣下擔心因此受針對,歡迎透過學聯監察舉報,本網站調查過程絕對保密。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學聯監察就蕭健滔偷食事件回應

學聯監察旨在監察專上學生聯會,多年來學聯作風獨斷獨行,且其組成全由小圈子產生,為停止『大學生被代表』的情況及防止學聯成員敗壞大專界聲譽,本網站旨在監察,不在政治考慮,如同本站一直強調,學聯監察支持真民主。

學聯監察對於是次時間回應如下:

1. 對於有傳媒報導,學聯監察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推動大學生關心自己權益及『被代表』的情況。學聯監察認為有關報導大致能反映事實,一般大學生在進一步查證下,足以釐清事情始末。學聯監察歡迎各位學聯會員繼續提供學聯非普選代表的問題行為,維護自己權益和聲譽。

另外,對於蕭會長的解釋指自己只是沒有聽從護士指示,學聯監察特別想指出學聯監察調查時間在中午前,就是在鏡頭前發生的絕食行動剛結束的時間,有關偷食的留言已經出現,而6月2日甚至出現『將偷食和絕食放在一起的效果十分有趣』的screen capture上載。蕭會長希望自圓其說,但恐怕現實條件反映和蕭會長解釋有出入。


2. 對於學聯秘書長陳倩瑩在6月15日凌晨時分於facebook留言:


你班學界五毛,我地行得正企得正,有本事就放馬過黎,想統戰學界,想隊lum學界既進步力量?! 返歸啦! 我睇你屈得幾多次! 背後搞事既人,我睇你滲透得幾多! 每筆數我都會記得清清楚楚! 大家都要小心棉裡針!


學聯監察相信,本聲明首段已經回應陳秘書長的指控,學聯監察成員只是沒有職位的大學生,監察學聯成員只是大學生關心自己權益的行動,我們被迫成為學聯成員,每年被要求交學聯會費,學聯監察反問,難道大學生沒有監察代表自己的機構的權利嗎?大學生已經沒有權力普選學聯秘書長,難道上網表達意見也要禁止嗎?


學聯監察也歡迎陳秘書長回應,為何自己透過參與神聖的五區公投民主運動從自己男友社民連黃永志獲得30,000大元。學聯監察也歡迎陳秘書長回應,為何男友黃永志的選舉開支中減去實際開支以後,其他部分大多數落入自己和其他社運人士手中。


學聯監察特別提醒陳秘書長,有關開支和表格在選舉事務署可以被公眾查閱,學聯監察也是透過有關途徑索取。希望陳秘書長能夠正面回應,不要繼續採用欠意義的文句(統戰、滲透、屈),請陳秘書長正面回應會員監察。



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學聯成員六四假絕食,做戲博上位

學聯成員假絕食

呢條友鏡頭前又演技幾好,影相幾配合劇本

大家終於明白,學聯從來沒有認真對待紀念六四先烈,毫不尊重

學聯監察收到以上來自一名關心政治的港大學生的圖片,發現參與絕食64小時的學聯成員公開在facebook表示自己多番在行動期間偷食,並戲言指『絕食是為了懺悔自己偷食』的言論,有關投訴學生認為自己支持學聯紀念六四活動,但是想不到學聯成員竟然無恥公開侮辱六四英烈。

有關學生在電郵表示,不明白為何學聯挑選這樣水平學生代表全港大學生參與紀念活動,質疑是否學聯高層、老鬼,聯通其他政治勢力,挑選希望給予政治上位機會學生參與鏡頭前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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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監察調查:

  • 公開表示自己偷食的學聯成員Benson Siu為港大學生會2011年度內閣外務副會長。
  • 學聯監察認為,蕭會長在社交網站公開表示紀念先烈絕食期間偷食,絕對有侮辱先烈、侮辱作為學生代表身份、不尊重歷史慘劇的問題。
  • 學聯延續不普選學聯幹事會的傳統,導致學生代表質素低落、欠代表性的情況
學聯監察要求學聯交代:

  • 是否視參與六四紀念活動為娛樂或其他集會;
  • 為何挑選一名垃圾學生代表數以萬計學生參與紀念活動
  • 其他看到留言的學聯成員或參與絕食的成員是否認為垃圾學生言論恰當。
學聯監察要求港大學生會交代:

  • 外務副會長言論是否恰當,如果不恰當懲處機制如何;
  • 蕭會長會否辭職。
各位被迫成為學聯成員的大學生不妨向蕭會長和港大學生會查詢:
    Executive Committee, Session 2011
    NameE-mailMobile
    PresidentJames Lisupresid@hku.hk6676 6033
    Vice-President (Internal)Ernest Cheungsuivp@hku.hk6676 6061
    Vice-President (External)Benson Siusuevp@hku.hk6676 6071
    General SecretaryChantelle Wusugs@hku.hk
    Financial SecretaryPhilip Fusufs@hku.hk6676 6091
    University Affairs Secretary(I)Archer Wongsuuas1@hku.hk
    Student Welfare SecretaryBosco Chansusws@hku.hk6676 6093
    Publications SecretaryEvans Lamsups@hku.hk
    Current Affairs SecretarySamuel Lisucas@hku.hk
    Administrative SecretaryDazza Huisuas@hku.hk6676 6063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中大學生會黃永志、陳倩瑩、秦晞輝黑金政治

    前言:早前中大學生會『選舉』期間一度流傳於同學之間的一篇文章指有學聯成員過程中利用參與五區公投收受利益,及後幹事會喉舌重大學生報在報導選舉風波中只是輕輕提及,而學聯監察也受到匿名提供資訊,指不少接收到有關資訊的同學認為內容可信,覺得學生報和幹事會刻意低調處理有關流傳,轉而無理抹黑前任幹事會副會長。有見及此,學聯監察特意做了調查,了解其中資料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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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流傳指控


    學聯監察收到的文章長達兩頁,內容除了有關指控也有關與選舉的呼籲。為使各位蒙在鼓裡的被迫成為學聯會員的中大學生了解,學聯監察總結其中指控:


    • 大專2012黃永志在沒有向選民交代的情況下接受李柱銘捐出的60,000元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何秀蘭1000捐款。
    • 黃永志用30,000元高薪聘請其女友,時任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陳倩瑩作為選舉代理人;同時以10,000元聘請2011年度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會長秦晞輝,和一名社運人士梁玉熹為選舉助理。
    • 黃永志將支付與朋友和女友的款項申報為未支付之款項,給人透過不提供單據證明達致斂財目的的合理懷疑空間。
    • 黃永志用人唯親,用以高薪聘請達到利益輸送效果。
    2. 學聯監察調查


    所有選舉開支申報都是公開提供與公眾查閱。學聯監察調查發現黃永志的確動用了捐款中50,000元分別聘請女友,時任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陳倩瑩、2011年度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會長秦晞輝,和社運人士梁玉熹為選舉代理人和選舉助理。以下為選舉申報資料:




    學聯監察分析:
    • 據選舉委員會資料,黃永志的確以30,000元高薪聘請女朋友兼時任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陳倩瑩作為選舉代理人,和分別以10,000元聘請2011年度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會長秦晞輝,和社運人士梁玉熹為選舉助理。
    • 有關聘請事宜估計未有以公平和 公開原則招聘,同時薪金明顯偏高。一般而言,以同一個選舉同一個選區的候選人黃毓民而言,聘請全職選舉助理月薪為16,800元;以陳倩瑩身兼中大學生會副會長,加上學業等情況,以15,000薪金獲聘為兼職選舉代理人,薪金過高。
    • 又假設陳倩瑩放下所有學業和學生會幹事會應盡的職責,也有作為學生會副會長失職、利益輸送兩大問題;學聯監察也懷疑,究竟陳倩瑩作為一個大學生有什麼特別專長使其薪金可以和專業代理人類同;另外,參與公投義務工作的大學生也不少,憑什麼陳倩瑩、秦晞輝,和梁玉熹可以獲得薪金?而這筆薪金遠高於交通等選舉期間基本開支。
    學聯監察認為,黃永志此舉有明顯利益輸送與朋黨和女友之意圖。同時招聘選舉助理過程欠透明和公平程序支持其高薪聘任女友和朋黨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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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支付開支之謎:有意斂財的合理懷疑理由

    學聯監察認為,難以有合理解釋為何黃永志拖延兩個月而為支付薪金予女友和社運朋黨。參考李柱銘和所謂網上捐款的日期,其實是在大專2012宣布參選的不久,所以黃永志是在公投後有足夠款項立即支付該筆50,000元薪金的

    選舉法例規定,候選人必須申報所有1000元以上的捐款和所有選舉開支。如果候選人在計算開支後發現出現盈餘,就必須將盈餘捐與法例認可的慈善機構。

    黃永志的選舉開支申報表顯示,不計算朋黨和女友的薪金,選舉開支為65,999.12元,而來自『網上』和李柱銘等人的捐款為143,699.4元。其中差額為57700.28元。如果黃永志不付薪金與女友和社運朋黨,57,700.28元差額要捐與慈善機構。

    所以,如果黃永志是有目的斂財,就需要製造超過50,000元開支。事實上,申報表連黃永志的生日派對都計算在選舉開支中,恐怕黃永志要斂財就有困難。故此,要達到斂財效果,黃永志只需要製造三張『合約』,『聘請』數名助理和代理人。

    但是參考社民連和公民黨候選人,一般聘請合約需要列明工作性質、時數、工作期間、月薪等資料。對於黃永志而言,製造類似收款證明恐怕有困難,因為以三人薪金(月薪高於4000元僱員雇主皆要捐款)和工作時間(長於57天)而言,按法例黃永志是需要為個人開設強積金戶口,而黃永志根本沒有為各人開設有關戶口。故此將有關開支列入未支付款項是明智做法,可以逃避被追查風險。

    同時,在七月份申報開支前製造一張報稱訂立於四月一日的合約加上各人簽名沒有任何困難。透過這個手續,黃永志和女友、朋黨就可以刮分盈餘中的五萬大元,將剩下的7700.28捐予秦晞輝活躍於、以慈善信託註冊的基督徒學生運動。

    學聯監察分析:如果上述推測不成立,為何黃永志在一早掌握足夠捐款前提下,要報稱自己未支付薪金予自己女友和社運朋友?而且,法例也不容許候選人或團體透過選舉取得捐款。如果實情是黃永志將50,000元捐予民主運動或社會運動,就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更重要的是,如果公投運動真的可以透過網上捐款籌的二十萬以上捐款,黃永志等人更本不需要透過公投為未來民主運動籌款,除非黃永志等人的網上籌款是一些政黨將捐款化整為零存入,除非學聯的行動是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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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


    學聯監察難以理解黃永志的選舉經費處理。第一,為什麼他可以剛好控制開支,使直接選舉開支以外大部分落入自己女友和社運朋友口袋?第二,為何他要在早在四月掌握足夠捐款背景下,拖欠和自己日見夜見的女友及和自己關係密切的社運朋友薪金?是否如上文所言有內情不便申報?第三,為什麼黃永志要用三萬大元請自己女朋友?為什麼在替黃永志助選的眾多大學生中,只有秦晞輝梁玉熹可以支薪? 是不是因為秦晞輝梁玉熹和黃永志關係較友好?第四,如果公投是崇高的民主運動,理應作為中大學生代表的學生會副會長,和學生會會長,陳倩瑩和秦晞輝理應身先士卒,不計算回報投入。


    從中大學生角度出發,學聯監察認為難以接受學生會副會長全職獲聘任為選舉代理人,放下學生會幹事會的職責。如果陳倩瑩是義務工作,還算可以理解。假設未來普選出來的特首忽然獲聘任為某某職位,香港人能否接受他放下特首工作全職投入另外一份受薪工作?


    學聯監察認為事件涉及誠信問題和法例問題,各位學生理應注意事件,必要時對所屬院校幹事會施加壓力,確保大學生形象不會受影響。大專2012其他成員也有類似聘用助理情況,只是沒有出現以三萬大元聘任女友的嚴重情況;就算大專2012不是代表學生會,也打著大專旗號,對大專學生定必有不利影響。